1. 本市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清楚自己的缴纳情况,请按照后面的入口查询:
2. 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 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 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 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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