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制作毛皮制品的狐狸、水貂都不是濒危物种,那么,贩卖这些毛皮制品不会犯法。
如果是贩卖由濒危物种毛皮,如虎皮、豹皮制作的毛皮制品,则另当别论,要看是不是合法来源的,有没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
没有标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也许要追究非法运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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