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个人资产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出资方个人名字,应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

3.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