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医院有专门的乙肝的婚育医学指导服务,主要针对四类人群,措施和建议因人而异:①急性传染期患者应暂缓婚育,待肝功能正常3~6个月后结婚为宜,且婚后暂缓生育1年。
②处于慢性肝炎活动期,即体内肝炎病毒处于活跃期、病毒正大量复制的患者应暂缓结婚和生育,待病情缓解后再咨询医生。
③如果其中一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即没有明显临床症状,肝功能各项指标正常,但乙肝感染持续超过半年以上,该类人群可以结婚生育;或一方为非乙肝病毒携带者建议应注射乙肝疫苗,待3~6个月后体内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再结婚。
④肝功能正常,但在乙肝两对半检测报告中显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女性,尤其e抗原(HBeAg)同时阳性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根据病情传染程度选择受孕的时机并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的措施。所谓母婴阻断措施就是当新生儿出生后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时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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