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雇主和工人都认为安排有偿的休息时间可以代替加班费,但实际上,根据法律,雇主可以安排补休来代替休息日加班费。延迟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不能由补偿假代替。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工资:
(一)安排工人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少于工资的150%。
(二)劳动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有偿休假的,其工资应不少于工资的200%。
(三)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其工资应不少于其工资的300%。 ”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