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 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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