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产假158天,根据我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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