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可以补发以前的吗?

独生子女费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独生子女费由工作单位支付,失业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所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获得证书的月份到孩子14岁生日,每年都会获得独生子女奖励。 原则上应每月发放一次,经发证单位同意,也可每年领取一次。 如果当年未收到,则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