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后,符合规定正常生育的女性,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即国家规定98天加上增加的60天产假。
如果是难产女性,可在158天的基本产假上再休15天的难产假。
如果是生育多胞胎,在158天的基础上,每多生1个孩子增加15天。
此外,怀孕12周内流产的,产假30天;12周~28周流(引)产的,产假45天;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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