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产假新规从2021年11月26日起公布并施行。
自此之后,需要休产假、生育假的女性可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享受延长的60天产假,配偶则可享受15天护理假。
如果是11月26日正在休产假还未休完的女性,同样可以享受新政策。
如果私企公司不执行的,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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