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愿者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
2. 积极承担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好形式。在活动中,当我们用爱心火炬照亮别人的时候,其实也在温暖着自己。
3.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它既表现为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也融会和渗透在人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奉献是一种真诚自愿的付出行为,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是美好的人生追求。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