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教育培训机构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 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 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

3. 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 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具体流程:

1. 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 审批机关验证。

3. 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 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 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