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务”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理念。重点阐述公共行政与公民的关系、公共行政与公共治理系统的关系。
“新公共服务”理论源于四个基础理论,即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社区和公民社会模型理论、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及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
1. 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
2. 追求公共利益。
3. 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
4. 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
5. 承认责任并不简单。
6. 服务,而不是掌舵。
7. 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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