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卫星一般由专用系统和保障系统组成。
专用系统是指与卫星所执行的任务直接有关的系统,也称为有效载荷。应用卫星的专用系统按卫星的各种用途包括:通信转发器,遥感器,导航设备等。
科学卫星的专用系统则是各种空间物理探测、天文探测等仪器。技术试验卫星的专用系统则是各种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案、姿态控制和轨道控制系统、新仪器设备和新材料的试验设备。
保障系统是指保障卫星和专用系统在空间正常工作的系统,也称为服务系统。主要有结构系统、电源系统、热控制系统、无线电测控系统等。
对于返回卫星人造卫星则还有返回着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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