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及2006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可从以下途径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合法财产。
2. 通过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
3. 通过法定义务人所尽抚养义务而取得的抚养费。
4. 通过小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的稿酬。
5. 通过自己的特殊技能而取得的演出收入。
6. 通过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财物而取得的财产。
7. 通过发明创造获得的科技奖励而取得的财产。
8. 通过继承遗产而取得的财产。
9. 通过人身受到损害而享有追偿权而取得的财产等。
10. 由于未成年人因其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他们只能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否则,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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