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2. 释义:身体四肢、毛发皮肤,亦指自己身体的全部,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
3. 出自于《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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