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及其统一是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文学作为认识活动,以内在尺度创造艺术真实,要点是求“真”,体现为“历史理性”。
作为审美活动,文学创作情感的评价对象,核心是尚“善”,体现为“人文关怀”。
最终,文学创造还要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形式创造,为情感评价所把握的艺术真实“造形”,使之成为艺术文本,境界是呈“美”,体现为“文学升华”。
质而言之,真、善、美及文学创造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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