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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