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有哪着情况是用红笔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第五款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