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收到暂收款项时,会计分录应为借方记银行存款 ,贷方记预收账款。
2. 当发给他人预收款项时,会计分录应为借方记银行存款,贷方记其他应付款。
3. 为了详细反映暂收款的收付情况,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暂收款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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