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归类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根据自己货物的情况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到直属海关申请要进出口的货物进行预先商品归类,货物经海关通过后发放《决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直属海关做出的预归类决定在本关区范围内有效,海关总署做出预归类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决定书》自海关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份预归类《申请书》只应包含一项商品,申请人对多项商品申请预归类的,应该逐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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