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学又称国家督学,是指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总督学应由具有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总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
总督学的工作职责有:
1. 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2.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
3. 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4.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5. 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
6. 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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