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商鞅打算变更法度,孝公欲从商鞅之言而变法,可是又怕天下议论他。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
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
”将依新法处罚太子。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新法推行了十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家家富裕充足。
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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