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诚信档案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或者招生办查询。
如果要查的是高校电子档案,到学信网查。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第九条:考生有认定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到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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