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要24个学时。
2.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
3. 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4. 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5. 会计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料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按文化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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