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 参加全国甲A联赛或全国运动会决赛的各队运动员。
2. 参加全国甲B联赛的各队运动员。
3. 参加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4.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5. 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从事二年以上专项训练(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