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卡是来源于《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建立覆盖各类城镇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卡适用于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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