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离娄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1. 若不懂得顺从父母的意思,违背父母的心意,陷害父母于不义,是为一不孝。
2. 当父母亲年老,为人子,若因家里没钱,无法侍奉父母亲,使其三餐无法温饱、生病无钱看医,或者无功名,不能考秀才进士求得一官半职,为家扬名吐气,是为二不孝。
3. 孟子以为,为人子,若不娶媳妇,传宗接代,沿袭家火,过年过节,无后代为祖先扫墓、祭拜是为三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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