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子女随迁申报材料 :
1.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
4. 随往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 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往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6. 若办证人员为男方,需增加子女一同随往的,必须和配偶一同随往,如男方离异,子女判决给男方,需出具相关部门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子女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随入。
7. 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8. 《诚信声明》。
9. 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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