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规则,除江苏意外的省份高考语文总分为150分,江苏省语文总分为200分或者160分,其中文科考生总分为200分,理科考生总分为160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6月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而考试时间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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