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古言使人容易通晓,而由这种工作写出的书,便是“传注”。
记载: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论说》:“释经则与传注参体,传者转师,注者主解。”
叶适《金坛县重建学记》:“古今之义理准焉,虽更燔灭坏乱,而传注终不能汩,异说终不能迷也。”
明朝唐顺之 《叶包庵先生寿序》:“先生治《诗》且三十年,虽一以传注为宗,然训诂名物之外,往往能深探古人之精微而发之于文。”
清朝李渔《闲情偶记·辞曲》:“曲之有白,就文字论之,则犹经文之於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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