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可以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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