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以下情形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1.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还处于生育期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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