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标准差系数的计算公式为Vσ=σ/x×100%。
式中:Vσ为标准差系数;σ为标准差;x为平均数。
当以样本标准差系数(称变异系数/离散系数)估计总体标准差系数时,VS=式中:VS为变异系数;S为样本标准差。
对于不同水平的总体不宜直接用标准差指标进行对比,标准差系数能更好的反映不同水平总体的标志变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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