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