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的四项指标分别是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以及保证率。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的,就不能定为饮用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水质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水量是每人每天可获得不低于40至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至40升为基本安全。
方便程度是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
保证率是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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