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的生效时间

[if!supportLists]-->1、[endif]-->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 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 《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