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报销需要的资料:
1. 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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