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工伤需要资料如下:
1. 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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