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属于自愿赠与的,不可以要回,赠与是一种契约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百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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