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进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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