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
二是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 房屋测绘报告。
7.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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