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对于此问题要视情况而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