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若一方当事人属于再婚的,则应当提交离婚证交由办事人员进行审查,用于证明当事人于结婚登记之时无配偶;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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