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车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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