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契税应当在百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10日内办理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度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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