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属于可回收物。
罐头为金属制品或者玻璃制品,属于非金属和废玻璃一类,是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可回收物指的就是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除了罐头之外,可回收物还包括:易拉罐、食品罐、菜刀、锅、刀片、指甲剪、螺丝刀以及铁钉、铁皮、铝箔等。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