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上见义勇为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就是为了他人利益,一般是指他人人身、财产免受损害而管理他人事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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