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2. 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件、复印件)
3.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 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病例病案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或档案查询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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