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办1月23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同时符合以下2条: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1)发热;(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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